受疫情影響,國家稅務總局陸續頒布了一些針對企業的優惠財稅新政,目前,各省市企業已陸續復工。對于財務會計人員而言,復工后各方面工作與稅收政策息息相關。那么,會涉及到哪些新稅收政策呢?
政策一:2月1日開始,小規模納稅人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專票。 如果納稅人海關進口增值稅已取得符合條件的相應專用繳款書,則可通過綜合服務平臺確認其用途。
政策二:2月1日開始,增值稅扣稅憑證適用新政策。抵扣方法包括了票面稅額抵扣、計算抵扣及核定抵扣。
政策三:3月1日開始,2017年以后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認證確認、稽核比對及申報抵扣的期限將被取消。專票超期后一樣可以抵扣。
政策四:3月1日開始,欠稅和滯納金無需同時繳納, 自然人依法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業務。
政策五:1月8日開始,不僅僅發票樣式改變了,發票丟失、確認、核定及風險提示也發生了相應變化。
政策六:2019年個稅匯算清繳相關流程務必搞懂,辦理方式及計算公式要掌握。
政策七:2020年開始,關于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填寫,發生變化。填錯了,將退回。
政策八:1月1日開始,小微企業殘保金暫免征收,若企業滿足職工總數少于30人(包含在內)的條件,則殘保金可暫免征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