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月1日后,單位發的全年獎還可以單獨計稅嗎?
     答:可以。根據財政部、稅務總局發布的《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)規定,居民個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可以繼續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。